三省六部制始于隋朝。隋文帝即位不久,采纳大臣崔仲方的建议,“依汉魏之旧”建立中央机构。其中,尚书省管的事最多,为此下设六部,分管各项政事。
三省的长官:尚书令和左、右仆射(尚书令的副手),纳言(门下省的最高长官),内史(内史省的最高长官)都是宰相职务。
职责是:
尚书省处理全国军政、财文、兵刑、钱谷等一应行政事务。
中书省掌侍进奏,参议表章、草拟诏旨制敕及玺书册命。
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
汉代三省六部
汉武帝夺外朝(以丞相为主的正式的政府机关)权,设立以大将军为首的内朝,专门处理军国大事。以原属少府的尚书以及中书二者来转达表章,沟通内外朝,为后世尚书省的发端。汉成帝置“四曹尚书”,即常侍曹、二千石曹、民曹、客曹尚书,此后世“六部尚书”之滥觞。
东汉时设置尚书台,统领百官政事,长官称尚书令。但是此时的尚书台在体制上仍然属于少府序列,官品低微,所以另派大将军、大司马、太傅以录尚书事的名义秉政。
东汉末设侍中寺,为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置侍中、散骑常侍等官,多以卓有学识的士人充任,为一时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