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贸易下CIF交易,以信用证结算的出口贸易流程:
一、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以CIF术语,信用证结算。
二、出口前卖方应提前咨询买方是否需要原产地证明、使馆加签等国家管制的单证或该货物是否需要去相应管理机构办理出口许可证。
三、买方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双方约定好交单结汇时所需单据。
四、卖方银行通知有信用证已开出,各种证件已办理完毕后,卖方货物准备好后联系货代公司发货。(CIF术语卖方有义务联系海运公司、为买方代办保险)
随即通知买方货已发出,并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五、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六、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七、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八、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无论是开证行还是通知行等其它银行,银行只是扮演的一个中介的角色,就像是我们经常用的支付宝一样,它保证卖方可以在交货的情况下拿到相应货款,买方在付完货款的情况下,收到货物。银行从中收取相应费用。至此,买卖双方收款收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