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遇到法院判不公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也可以像检察院申请由检察院出面抗诉
现在真的无公正的包青天了吗?我上诉到中级也是不公道,我被我老公骗去做信用卡,都是我的名字,我怀孕的时候都是我自己的钱宝胎到生下儿子,他从没关心过我,小孩出生平平安安,到了两个月两2天他们就在我手上把我儿子强走,也不让我看,我就上诉,要回我的儿子,法院不公道,他去找他乡村的老法官帮他找关系,把小孩判给他,欠的钱债判我自己还,我就告到中级,中级也一样,他说什么就是什么,我生的小孩也没了,信用卡也要我去还,我一个女人这样还不如死,我要请问大家,我该怎么办,这个男人是黄岗山霞人,名叫许湘涛,在我和他认识的时候,他是赌到跑路一年多不敢回家,住房子的钱也是我帮他的,还债的钱也是我帮他,没想到这个男人是骗子,法院审理说调查,都是假的,他家里就是在开赌,收水过日子的人,难到我们中国没有包青天。
你可以上诉高一级的人民法院 就是比判决的法院更高一级的检察机关 要求重判
判决后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
可以请个律师上诉到高一级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