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应当依法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这是个社会伦理的改变而导致法律的改变!
中国传统思想鼓吹三贞九烈!极端神圣化了贞操权!在那个时代贞操权有着接近于生命权的地位!
新时代的到来!思想解放了!性开放了!贞操一词已经被扔到了九霄云外!一夜情,未婚同居,这些已经司空见惯,金钱至上的社会,笑贫不笑娼,甚至连贞操都可以折算人民币出售!那层薄薄的贞操证明也不过只需要百十来块钱的修复手术!新潮的现代人甚至掰着手指头数自己有几个性伴侣,有时算的连手指+脚趾都不够!只能依靠笔记本来记录!(大概有人能猜到我影射什么).
好了 说了半天道德!道德和法律有什么关系呢?我能说出一大堆法律和道德之间的法律谚语!但归结起来不过是道德的变迁,有时甚至可以直接影响到法律的变迁!再现在社会普遍的道德价值观里面贞操权的价值远远低于生命权!而再这种情况下,对于强奸罪,只要没有令人发指的情节(如幼女,多人,多次,轮奸等情节)一般不会重判!对于坚持传统思想的人来说,这是个无奈的改变法律要保护的毕竟是以大多数人价值观为出发点,这样而使得一部分人不得满足也是再说难免!毕竟再这个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法律!
你好,强奸罪属于刑事案件,刑法对刑事案件的量刑有明确规定,如果只是3年5年。只说明情节不是很严重!
强奸罪最高也可以判到死刑的!!
哎,现在的法律就是这样,女权得不到保障, 像古代包青天时代 欺负妇女,好汉出手相助拳打流氓的是英雄,现在帮助女孩打流氓 轻者罚款重者判刑,到底法律保护的是谁 没点数吗,还更别提未成年人保护法,就算杀人不负刑事责任,天哪
这是保护两性关性。你一定是个女生吧。如果是你说这样的话。强奸也是死。杀人也是死。那后果就不是强奸了。那有可能就是先强奸后杀人。你好好想想吧。法律也它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