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八条: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因客户自身原因导致产生违约金的,包括:逾期未缴费、银行未成功扣款等,供电企业没有权利取消或减免违约金。非客户原因导致产生违约金的,如供电企业自身系统扣费失败等,可由工作人员为您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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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日收取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具有违约金的比例,按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来确定。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是不是过了违约期了,过期了是要收违约金的,再就是缴费成功了没,别缴到别人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