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公务员2018年加分审查政策如下(参考):
1、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2、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公布。
3、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
4、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二、相关的加分政策:
1、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5分(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
(1)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
(2)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的;
(3)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