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可以不在户籍所在地起诉吗

精神损害赔偿是否依据受理法院所在地的标准判决
2024-12-22 23: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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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来说离婚案件,不能协商解决的话,应该到对方的户籍地管辖法院起诉。
按照现行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至于赔偿是按照受理法院所在地的标准判决的。

回答2:

只要你在一个新地方住了超过一年之后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