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都有男方给女方送彩礼的习俗,有些地方是在双方同意订婚之后给女方一定的彩礼,有些地方则是在结婚之前送彩礼,不管是哪一种都是在没有领结婚证之前。但是在没有领证之前两人相处之后却发现对方并不适合自己,那么这时候男方想要女方退还当初的彩礼,这份彩礼能否退还吗?
相亲时收了对方的彩礼,没有领结婚证前提出分手之后彩礼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当然这种事情最好还是双方坐下来好好的协商,虽然做不成夫妻,双方能够相识也是缘分一场,不要因为一些身外之物让双方陷入矛盾和纠纷当中,如果经过协商对方仍然不同意返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一般情况下两个人在没有结婚的前提下,当事人想要对方返还相亲时送出的彩礼,就要符合以下三点情况: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未曾办理结婚手续。两个人只是订婚而没有领结婚证。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也就是说两个人已经领了结婚证,但是并没有住在一起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意思是说,为了满足对方提出彩礼的要求砸锅卖铁最终导致家庭生活贫困,这种情况下法院是支持退还彩礼的。
经过查实之后如果符合以上情形,法院就会给予支持退还。不过能够返还多少还是需要双方具体情况来商定。
除了以上情况之外,如果两人订婚之后已经同居并用彩礼钱用来作为两个人生活的共同花销,比如办宴席、送礼以及日常开支等,在返还彩礼的时候就不能全部返还 。赠与性质的财物也不在返还的范围之内,比如在恋爱期间赠送给对方的首饰、信物等,如果是自愿赠送对方这类财物可不用返还。
一定要送回去的。因为既然是彩礼,就表示是因为双方结婚而产生的某一种礼金。没有表示明确赠与单方面的话,不论是道德方面还是法律方面。我觉得都是需要退回的。不像那种在街上捡了钱之后,可以还也可以不还。还是出于道德方面,不还是出于个人欲望方面。
我的理解应当还回去,毕竟彩礼不是一个小数目,双方没有结婚在一起生活,这一笔不小的彩礼应该归还回去,而且一定要协商解决。
我的个人意见是能还就还了吧,毕竟以后就是陌生的两路人了,咱也不欠人家这个情是吧。婚姻大事还是考虑的周全一些再做决定。
这样的情况是根据个人的情况不同而有区别,但是一般都是要还回去的,因为已经不决定在一起了,为什么还要拿人家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