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退回补充资料”和“待审核”4种情形。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应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
各位考生,如果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一定要打电话问清楚,避免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情形。
二、面试资格复审
2020年国考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一般在2020年2月进行,进入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请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前应提交《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等其他面试公告内要求提供的具体材料。
1.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考时照片一致,在背面用圆珠笔注明考生姓名)。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1份,请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为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如需对报考时信息进行修改,请在备注栏注明。
4.大专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工作经历,国有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需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和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需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办公电话。
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需填写放弃面试资格的说明(附件2)。随意弃考的,将记录在案并报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一般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download/gkdownloads.html)
可以具体参考一下公告,或者联系我们客服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