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这句话有很大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辖约定不明的视为没有约定。以上海或者北京为例,你只说争议地仲裁委员会管辖,上海北京有很多仲裁委员会,无法明确指向哪一个。如果发生争议你们还得重新选择。建议明确那个仲裁委员会受理
意思就是当事人甲乙可以协商到哪个仲裁委员会执行解决纷争。而解决纷争一般分为。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不同。律师一般选择后者。后者可以被撤销。产生利益比较大。注意选定时注意管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