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房面临拆迁,子女可以分得房屋拆迁补偿吗

2024-11-24 0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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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是不是只有和老人一起在此房居住的这个子女才可以继承承租权,继续租用这个房子,其余子女连承租权都没有?”:
(1)一般情况下,是的:只有和原承租人共同居住在此房中、且户口在房子里、而且有的要求达到一定的居住年限的人,才可以成为继续承租的人。
(2)但,到底谁可以成为承租人,主要是由公房属的单位、根据单位公房承租人的条件、原承租人的意见确定,也就是说:公房所属单位的意见至关重要。因为:承租权不是可以继承的权利,主要是公房所属单位为照顾本单位人员及家属而给承租人使用权。
(3)建议你:尽快向公房所属单位咨询并申请办理在此居住的女儿为继续承租人。

2、“如果这个子女想把房屋租赁证由父亲名字过户成自己的名字,是否需要其余兄弟姐妹的同意?在网上查有的说还要公证处公证,是这样吗?”:
(1)按一般规定,不需要其他子女同意:只要有此子女长期在此居住的证明、户口在此的证明就可以向公房所属单位申请变更自己为承租人,只要单位同意就行。
(2)但,具体你的情况是否需要其他子女同意、是否需要公证,全由公房所属单位决定。

3、“如果承租人和租赁证确实已过户给了这个子女,此房马上面临拆迁,将有一笔不菲的拆迁补偿款,其余子女还有没有权利分一杯羹?如果房屋租赁证还没有过户成这个子女,拆迁补偿款又如何分配?与已过户是不是不一样?(补充:事实是只有这个子女在此房居住,其余子女均不在此房居住”:
(1)如果承租人已经为此子女:在拆迁前购买产权时,应由继续承租人(也就是此子女)购买产权,购买产权后:补偿款就只能给此子女、其他子女无权干涉。
(2)如果承租人还没有变更为此子女:其他子女也有成为继续承租人的可能,当然,此子女在此居住、户口也在此房中,比其他子女应有优势,但最终谁能成为承租人,全由公房所属单位决定。
(3)谁成为继续承租人,谁就有购买产权的权利;谁购买了产权,拆迁补偿款就是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