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意外去世,遗产到底谁来继承!2020《继承法》这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6条舰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
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
承人的遗产。”
(1)必须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指的是夫妻自登记结婚,领取结
婚证之日起,至离婚或一方死亡时止的期间。一方死亡后,活着
的配偶得到的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已不在婚姻存续
期间。对于婚前的个人财产是否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参照后
面附的有关司法解释。
(2)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指的是夫妻各自或共同取得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
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但本法第十八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3)夫妻一方死亡的,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出死者遗产的方
法是,先分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归活着的一方所有,余下的另
一半作为死者的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当然夫妻间另有约定的除
外。另有约定是指夫妻双方对夫妻共有财产在夫妻一方或双方
死亡时的处理方法有约定,这时就按照约定分出遗产,不受本条
规定的限刷。例如,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在一方死亡时,夫妻共有
财产全部归另一方所有,或由另一方分得大部分夫妻共有财产,
剩余部分由各继承人继承,这些都是合法有效的约定。要从夫妻
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遗产,还需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
财产。对此,新的婚姻法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法第18条规定有
下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婚前财产;(2)-方因
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3)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4)-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它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依法属于个人的财产,不因婚姻关
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