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应该了解两种离婚方式的性质:
第一,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二,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离婚问题,就不需要诉讼离婚。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可以选择起诉。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
一、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在财产分割上也并无明显的意见分歧,则协议离婚更方便,并且能节省很多诉讼成本。
二、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则没有进行协议的基础,只能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离婚诉讼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和财产分割两部分,将花费上千甚至过万的律师费。
三、如果双方并无实质性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事由,建议不要起诉,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离婚方式有两种选择,一、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协议约定:1、约定自愿同意离婚;2、将全部财产进行约定分割,3、将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抚养费进行约定,4、对债权债务进行约定,最后持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二、如果男女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离婚意见,但是又无法继续一起共同生活时,可以选择在双方现居住地一年以上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在法院的主持下,可以调解离婚,调解不成时,法院也可判决离婚,但前提是:1、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2、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是: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有第三者插足,分居2年以上。通过诉讼离婚时法院出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他与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