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去单位食堂吃工作餐摔伤,算工伤。
职工上高橡塌班时间,到单位食堂吃工作餐,是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吃饭是人体之必须,合理的生理需求,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应当视作工作原因,应当受到如升法律的保护,视为工作内容的延伸,系工作原因。因此摔伤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戚圆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去单位食余孝堂轿渣路上摔倒,经抢闭毁悄救无效死亡,“过劳死”能否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