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的理由是夫妻感情破裂,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规定,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事实上,在法院的判决书中,大部分离婚诉讼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大部分法官认为目前原告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对方有生理缺陷或者没有证据表明对方是属于难以治愈的。如果是先天缺陷问题不大,但一般后天伤害造成的,或心理疾病造成的,都是有治愈的可能性。而作为夫妻性生活不和谐,并不当然导致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夫妻之间仍有和好可能,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更多的关怀与照顾。
综上,因性生活不和谐而起诉离婚并不能完全获法院的支持。
会,属于感情破裂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