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权利证书;
属地镇街规划建设办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质量监督情况说明》,或者市建设局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备案凭证;
市建设局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东莞市房屋安全检查证书》;
市城建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市城建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审核意见书》;
消防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或《责令限期改正意见书》和《复查合格意见书》。
一、工程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取得拟建用地的使用权,规划新建建筑的布局,向主管部门申请新建工程报告(立项申请)阐明新建建筑的使用用途、规划布局、建设规模、投资总费用等。取得立项批复后即进入工程建设的准备阶段。
二、工作准备工作:
工程准备工作主要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为完成标志。 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间要完成的工作有
1、地质勘察(为建筑设计提供数据)。费用为300-600元/孔(依据工程数量和地块的地质而定)。
2、地质勘测报告审查
3、施工图设计
4、消防申报、审查
5、安评、环评
6、图纸审查,完成后到主管部门进行图纸备案
7、取得规划许可证
8、施工、监理单位合同签定,完成后到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9、去主管部门进行安全与质量监督备案
10、建设项目的资金证明(银行出具的原件)
该阶段的详细办事流程在新建厂所在辖区的主管部门有提供。
三、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
1、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将控制点、定位交点(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测绘报告),查清施工区域地下、地上的埋地、架空管线等,确定施工方案后施工单位按步就班进行施工。 2、正式用水申请
3、施工用电申请、正式用电的申请(设计、审批、施工、调试、验收)。
4、天然气的使用申请。
5、各单体建筑及总平的施工(含土建、消防、净化、工艺管道、电气、暖通、绿化等)。
四、工程的验收
前提条件是承建方履行完工程合同。总的如下 1、正式供电(供电局提前完成配电验收)、供水。 2、测绘局完成规划验收。
3、办公楼、生活楼、厂房施工完成。 4、施工单位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 5、消防大队完成消防验收。 6、质检站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7、报当地质检站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8、试生产三个月内报当地市政府环保局进行环保验收。
此阶段参与的单位有:设计院、勘察院、当地管委会、当地持检站、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等。
五、将各项验收资料提交房管局,房管局审批后进行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