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蓼莪》中连用了九个动词,九个我的表达效果?

2025-01-31 16: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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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蓼蓼者莪,匪莪伊蔚。哀哀父母,生我劳瘁。
瓶之罄矣,维罍之耻。鲜民之生,不如死之久矣。无父何怙?无母何恃?出则衔恤,入则靡至。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抚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南山烈烈,飘风发发。民莫不谷,我独何害!
南山律律,飘风弗弗。民莫不谷,我独不卒!
《小雅·蓼莪》是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的一首诗。全诗六章,首尾四章每章四句,中间二章每章八句。此诗前两章以“蓼蓼者莪”起兴,诗人自恨不如抱娘蒿,而是散生的蒿、蔚,由此而联想到父母的劬劳、劳瘁,就把一个孝子不能行“孝”的悲痛之情呈现出来;第三章用“瓶之罄矣,维螬之耻”开头,讲述自己不得终养父母的原因,将自己不能终养父母的悲恨绝望心情刻画得淋漓尽致;
第四章诗人悲诉父母养育恩泽难报,连下九个‘‘我”字,体念至深,无限哀痛,有血有泪。第四章前六句一一叙述父母对“我”的养育抚爱,这是把首两章说的“劬劳”、“劳瘁”具体化。诗人一连用了生、鞠、拊、畜、长、育、顾、复、腹九个动词和九个“我”字,语拙情真,言直意切,絮絮叨叨,不厌其烦,声促调急,确如哭诉一般。如果借现代京剧唱词“声声泪,字字血”来形容,那是最恰切不过了。这章最后两句,诗人因不得奉养父母,报大恩于万一,痛极而归咎于天,责其变化无常,夺去父母生命,致使“我”欲报不能。
后两章承第四章末二句,以南山、飙风起兴,创造了肃杀悲凉的气氛,抒写遭遇不幸的悲怆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