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商代表处简介:外资企业进军中国市场,对于这些初步进入中国试探市场的外资企业,选择在中国设立代表处是一个最好的试探方法。外资或外商代表处全称的是”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代表处通常起到的作用是代表母公司在某地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络,来宾接待,加强母公司和当地企业、政府的关系合作,代表母公司处理在当地的一些事宜。外资或外商代表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所以其不可以进行直接的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目前在上海,北京,广州等三地是外资代表处成立比较多的地方。
二、办理上海外商代表处所需提供的资料:
1、总公司证书原件;
2、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3、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证明原件(成立未满一年免提供);
4、公司董事长的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含相片页、签名页、签证页);
5、驻上海首席代表、一般代表的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含相片页、签名页、签证页);
6、公司周年申报表(含地址座落通知书、秘书任职通知书、董事成员情况、股份分配表,成立未满一年免提供);
7、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免提供);
注:上述材料一并经中国司法部授权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并送中国法律服务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提供公证后的文件一式2套(本司可代为办理公证,收费港币5500元)。
8、写字楼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原件一式2份,要求:(以发起企业名称或驻上海首席代表姓名租用;30平方米以上;租期一年以上;用途为涉外办公场所;该合同须经租赁管理所登记);
9、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一般代表的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原件(已办理公证的,只提供复印件),二寸彩照2张,中文履历一份。
三、服务内容:营业执照正、副本 / 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 申请刻制印章登记卡 / 企业组织结构代码证书(IC卡)/ 公章、私章、财务章 /
四、办理外商代表处流程:委托书→签署协议→交付定金→查名→办理工商执照→到公安局指定机构刻印章→申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开立基本帐户→办理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交余款。
五、承办时间:20-35个工作日
六、服务报价:政府费用+制作费用+服务费用 。
七、税务状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来核定外商代表处的税务,具体是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征税。公式如下:
1、收入=经费支出/(1-10%-5%)
2、营业税=收入*5%
3、所得税=收入*10%*30% 详情请看财务规划部说明 》》
八、后续服务:进出口批文、开户(纳税专户、结算户等)、购发票、申请一般纳税人、做账报税、年审、财务税务规划等。
九、外商代表处的优势:办理手续简单快速, 由于具体营运不同于实体公司,它没有十分严格资金投入方面的要求;在跟进管理方面也相对简单。
一般要求海外公司成立两年以上, 并提供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即办理认证)。
提供海外公司银行资信证明/或认证。
提供国内代表处负责人相关信息,租赁合同等资料。
关于办事处,一般有两种理解:
① 指政府处理事务的一个部门或行政单位,前者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联合国欧洲办事处等,后者如中国各地的街道办事处等。
② 办理某种业务或提供服务的地方,例如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驻京办事处,国泰航空上海办事处等。指在某地的一个组织团体,并不需要取得工商部门等的行政许可手续。办事项目和场所并不做固定要求,可灵活变化。
办事处是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所以,办事处是不可以有购销行为的,也就不用报税/交税。办事处是没有公司性质的,所有的一切都得从总公司走,包括开票、收款。因此,办事处只是协调角色。
海外公司在国内城市设立代表处大概要求:
一般要求海外公司成立两年以上, 并提供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即办理认证)
提供海外公司银行资信证明/或认证
提供国内代表处负责人相关信息, 租赁合同等资料
1、首席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申请书》;
2、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的注销申请报告;
3、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银行账户注销证明;
4、债务和其他有关事宜清理完结的证明文件;
5、登记证;
6、公章、代表证;
7、外国(地区)企业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注:
①属于未取消审批的行业的,申请人应当持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证件向工商局申请登记。
②相关文件如用外文书写,须提交由翻译公司或代理公司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③相关文件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交授权书。
④上述文件如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须提交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