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盗窃案值10000元主动投案自首退回脏物且得到事主谅解且盗窃人不满十八周岁应怎么判

2024-12-18 18: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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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范围,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嫌疑人有认罪、悔罪,退赃、退赔,有被害人谅解书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1.《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第七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回答2:

盗窃10000万元,属于盗窃数额较大的情形,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是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如果自首、退赃、取得谅解,可争取单处罚金或者免于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