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一块去打架两人没动手算团伙吗?

2024-12-23 07: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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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三人一块去打架,两人没动手,是否算团伙,区别对待。
  犯罪团伙 ,是指两个以上成员之间,基于共同的犯罪意图和目标,以共同的需要、兴趣、价值观念等心理因素作为精神纽带,纠合在一起,多次共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比较松散的非正式群体。它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组织形式。是一种介于一般的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团之间的犯罪组织形态。
  犯罪团伙的主要特征:
  (1)组织结构,较为松散;
  (3)没有明确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团伙头目自发产生;
  (3)团伙成员在犯罪活动中没有明确的分工或分工比较简单、不固定;
  (4)团伙成员具有相对稳定性,但不固定。

  对犯罪团伙作案的处罚

  《刑法‍》
  第三节 共同犯罪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回答2:

即使如此,也极有可能涉嫌共同违法犯罪,因为共犯不一定动手才是,不过具体情况不明不好讲,必要时联系当地律师详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