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原籍,男方不给户口本,怎么办理户口

2024-11-23 03: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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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后两位就分属不同家庭,可以申请办理分户手续,或者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男方不配合前提,需要女方当事人本人持有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只有女方一人名字户口本。或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 商业部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回答2:

去公安局办户籍证明就可以了吧,具体我也不知道,总之去公安局问问就可以了

回答3:

问你的有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