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想户口分出来,我婆婆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2024-11-24 2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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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递交“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夫妻共有的单独房产证,夫妻的身份证。应该夫妻二人共同申请。否则影响夫妻关系。
婆婆必定是丈夫碧知的母亲,让丈夫和他母亲协商好分户事宜。
2、 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
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
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及悔州消相互关系证明;
(二)私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非迹搏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常住户口。
资料参考: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回答2:

登记不就分了吗?

回答3:

要具备分户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