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会将孩子判给成长环境好的一方,经济能力只是考虑因素之一。孩子的意向也在参考范围内。如果执意想得到孩子的监护权,一定要准备好有利于自己抚养孩子的资料,比如工作证明,房产证明,收入及存款证明什么的。也可以搜集一些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比如不良嗜好,作息时间不固定,或者类似工作不稳定和收入不足因素等。
就目前国情来讲,还是提倡双方庭外协商解决孩子监护权问题。即使监护权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也有抚养权和探视权。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并不提倡“监护方”不断向孩子灌输仇视或疏远“探视方”的做法。
希望孩子有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离婚后,对于哺乳期后子女的抚养权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 ,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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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看孩子跟谁共同生活(或者说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对孩子的生活、学习和身心健康更为有利,一般法庭上双方都是围绕着这个尺度来进行辩论的。包括各自的教育程度、性格习惯、经济收入、生活和教育环境(生活在城市还是乡村、谁能够让孩子就读更好的学校)、住房条件(比如一方有婚前房产,而另一方离婚后要去租房)等。谁的优势比较大,孩子判给谁的可能性就很大。另外,十岁以上的孩子,法院可征求孩子的意见。详情可进一步咨询我。
这要涉及到孩子的年龄、男女双方各自的条件,最重要的因素是要考虑孩子健康成长。一般孩子在两周岁以下会判给女方,主要是考虑到孩子小,对母亲的依赖会大于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