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客户的赞助款应该计入什么科目

2025-01-02 03: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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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给客户的赞助款应该计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如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为此,要设置“营业外支出”账户对这部分内容进行核算。

企业发生各项营业外支出时,记入这个账户的借方;期末结转损益时,从贷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扩展资料:

一、账务处理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该科目可按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

确认盘亏、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库存现金”等科目。

期末,应将“营业外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营业外支出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盘亏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是企业财务中很重要的一个指标。

二、营业税

当纳税人是房地产企业,那么房地产企业在进行销售不动产时,或是说是售房的过程中,由于是对不动产进行销售,所以必须要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

可以采取预收账款的方式来进行财务处理,这种方法是为了能够收到一定量的预收帐款,并以此做为购房合同,在设立购房合同的基础上来进行相应诚意金的收取工作,然而,当收取诚意金时还没有签订相应的购房合同。

因此,不是以建立在销售房屋合同的基础上收取的款项,所以不能够算是企业的营业额,更不能算其主营业务收入,当然,也就不能交纳营业税。另外,购房诚意金可以确定购房者选房的先后顺序,维护购房秩序,但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外支出

回答2:

“借”营业外支出-客户的赞助款
赞助款属于捐赠款税前不能抵扣,如果没同时分录调整增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所得税时要调整增加企业所得税 。

回答3:

应该是“销售费用”。

回答4:

营业外支出。

回答5:

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