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小金库合理化建议

2025-01-04 08: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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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小金库”专项治理,从源头上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对于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认为,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改革现行财务领导模式和工作体制,构建科学有效的防治“小金库”领导监督机制
  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如果没有财务主管领导的“决策”和“许可”,没有财务工作人员的具体“运作”,则这个部门、这个单位就不可能存在“小金库”。因此,加强对财务领导和工作人员财务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分散财务权力,是防治“小金库”的关键。从当前各单位的财务体制来看,一是要建立“一把手”定期交流制度,要经常对“一把手”进行“横向交流”。这样就可以避免“一把手”由于长期在一个单位掌权,滋生“以权谋私”、私设“小金库”的念头。二是要改革现行财务领导模式。要推行“三重一大”制度,建立“副职管财务模式”。让“一把手”由管理财务变为监督财务,承担财务监督第一责任;副职负责财务的审核和签字,在财务管理上负直接责任,接受“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监督,从而在领导层面上筑起防治“小金库”的监督制约机制。三是改革现行财务工作体制。试行“主管会计派驻制”和“双主管会计工作制”。即:由财政或审计部门向同级行政事业单位派驻主管会计,派驻会计人员的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隶属于财政或审计部门,向财政或审计部门负责,与派驻单位的主管会计共同承担财务工作,对派驻单位的日常财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督,从而达到防治“小金库”的目的。四是建全财务工作会审制。纪检部门牵头,财政、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工程项目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和专项资金审查,形成制度,从而构建全方位监督机制。
  二、加强源头治理,截断“小金库”资金来源,铲除“小金库”滋生的土壤
  从资金来源上看,“小金库”的资金主要来自于非税收入和专项资金;从实施手段上看,“小金库”的设立主要是收入不入账和虚列支出套取资金。所以,要防止“小金库”就必须加强对这两个方面的治理。一是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通过全面实施财政收费票据电子化,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把预算内外的资金和非税收入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从而避免财政性资金被挤占和挪用,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二是在专项资金管理上,推行单独核算、单独账户,从而杜绝挪用和套用专项资金行为。三是发挥政府监控作用。推行定点办会、定点接待,车辆核编控编、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集中采购、规范非在编人员管理等制度,杜绝虚列支出套取现金行为的发生,从而在源头上截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
  三、严刑峻法,形成打击“小金库”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小金库”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处罚不力。一般情况下,执法机关对查出的“小金库”经常是一收了之,对涉案单位一罚了之。所以,要想彻底根治“小金库”问题,就必须加大处罚力度,要让责任人付出沉重代价,使其在思想上产生畏惧感,使其自觉消除私设“小金库”的念头。因此,建议把设立“小金库”行为纳入刑律,规定凡设立“小金库”的,其责任人一律按贪污罪论处,以此达到惩戒和警示的目的。
  防治“小金库”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监管职能部门只有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完善的长效监管机制,就能从根本上铲除“小金库”的生存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