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现象社会学就是从社会学分支出来的,他们发现以前的社会学都是拿来主义,向自然科学直接学习,后来发现不对了。
于是乎,整理出自己的一套系统,其中,他们认为自然态度是悬置。他们喜欢从生活意识入手来分析社会的。
在方法上,现象学社会学对按自然科学理想建立的传统社会学持批判态度,认为这种社会学历来忽视人们日常生活赖以建立的基质构造,轻信自然观点把社会现象视为自然事实而加以研究,其根本弊病在于它混淆了自然科学对象和社会科学对象之间的本质差异。从学理渊源上看,R.笛卡尔哲学曾对世界是实在的信念提出过怀疑,胡塞尔则进一步发展了这种怀疑论,他用“悬置”概念把对世界实在的信念放入括号内存而不论,并以此作为克服自然观点错误的手段。舒茨借用了现象学这一概念,提出“自然态度的悬置”方法,但他的用意与胡塞尔相反,并不是把对外部世界及其客体的信念存而不论,而是把对这个世界的怀疑“悬置”起来存而不论,以便社会科学研究者更接近于生活世界本初的、最高的实在,从而理解这个由多重实在组成的日常世界的意义结构。
现象学社会学是20世纪60年代后在美国兴起的一种反自然主义的社会学理论,代表人物是移居美国的奥地利哲学家和社会学家A.舒茨和倡导民俗学方法论的美国社会学家H.加芬克尔等人。现象学社会学作为一种反自然主义社会学的理论观点,它针对传统社会学方法和程序中的可疑之点,提出了人的主观意识、体验和时间等问题,强调描述世界的语言和意义问题,对人们有启迪和借鉴作用。但它本质上具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即在社会认识中片面夸大意识、意义主观因素的作用,必然导致主观唯心主义的唯我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