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检察院带走已经超过48小时,如果人还还没有释放,那说明是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了。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一、检察院
检察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检察权。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中国设立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对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案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案件及其患者件重大刑事案件行使检察权。审查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决定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起诉刑事案件,支持公诉;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的活动进行合法性监督。
二、职能机关
负责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其他侦查机关提请批准、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侦查拘留期限;要监督侦查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不应立案而立案,并监督侦查活动的合法性。负责审查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其他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不起诉的案件,决定是否起诉;监督调查活动;出席一审法院支持公诉,审查处理二审公诉案件;监督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对确实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提出抗议。
正如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国家审判权一样,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真理,忠于法律,忠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管辖的案件有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 民主权利的犯罪,另外,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 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也就是说,符合以上条件的,会被检察院立案调查。
当然,侦查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以及询问被害人,而一般意义上的被检察院带走特指涉及检察院直接管辖的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 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 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要不你就是以证人的身份被带走,要不就是以嫌疑人的身份被带走。证人的话能出来,嫌疑人的话有两种可能,一种就是涉嫌职务犯罪,例如:贪污、贿赂、滥用职权之类的,一种就是调查完之后被无罪释放。一般能给你带走的部门是反贪局或者反渎局。
摊上事了 摊上大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