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原告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提出,但法律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条主要规定的是行政诉讼的一般起诉期限,其中的三个月是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3个月~《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