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人离婚后,孩子五岁,判给女方,女方再嫁,男方家人想见孩子,女方不让见,男方想要回抚养权,女方

2024-11-23 1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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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探视权和抚养权,是两回事,。
男方他有权利探视孩子,如果女方拒绝,男方可以上法院起诉女方,要求主张对自己孩子探视权利。
而抚养权,。只要孩子没有过十周岁,只要女方坚持,男方一般得不到孩子抚养权,。所以,不要去打无谓的官司。
主张什么,心里要有数。不打无把握之仗。不然费时间,花冤枉钱,。最后还会败诉。划不来!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回答2:

身为男人,你自己的孩子居然让女方带走?不管什么原因,我只想说,你不是男人

回答3:

去法院起诉,要回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