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监理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主要包括的内容

2025-02-07 11:30:4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工程建设阶段,包括工程建设的投资决策阶段、对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提出要求,做出规定。

本文针对我国工程建设委托监理的阶段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权力以及开展监理工作必须面对的几个基本问题。

由于对监理理论学习研究不够,工作实践经验有限,在文中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第一章 摆正位置 做好工程建设监理

工程建设监理是建设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才能有效地开展和搞好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

1.1 明确工程建设监理与政府工程建设监督的性质,确立监理工作的地位
1.1.1 政府建设监督的性质
⑴、强制性与法律性
政府有关机关代表社会公共利益对建设参与及其建设过程所实施的监禁止等方式来强制执行。
⑵、全面性
政府建设监督包含对社会各种工程建设的参与人,即建设单位、因此政府建设监督的对象范围和内容都是全面的。
⑶、宏观性
政府建设监督虽然全面,保证建设行为规范性和保障建设参与各方合法权益的宏观管理。
1.1.2 工程建设监理的性质
⑴、服务性
在工程建设工程中,是受法律的约束和保护的。
⑵、独立性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监理单位是独立的一方,监理单位应按照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为了保证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的独立性,设备制造和材料单位应聘。
工程建设监理的这种独立性是建设监理的要求,独立性是监理单位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重要原则。
⑶、公正性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应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公正地加以解决和处理。
⑷、科学性
建设监理单位是智力密集型组织,按国际惯例,监理工程师是依靠科学知识和专业技术进行项目监理的技术人员。

1.2 认清工程建设监理与政府建设监督的区别,摆正监理工作的位置

工程建设监理与政府建设监督的区别




区别项目
政府工程质量监督
工程建设监理

1
性质不同
强制性与执法性。
委托性的服务活动。

2
工程范围不同
贯穿于建设的全过程,即从建设项目立项开始到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范围伸缩性大。它因业主委托范围大小而变化,如果是施工阶段监理,其范围一般是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期。

3
工作依据不尽相同
以国家、地方办法的有关法律和工程质量条例、规定、规范等法规为基本依据。
不仅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还要以建设监理合同为依据。

4
深度、广度不同
对工程项目进行的宏观性的监督、检查、确认。
对工程项目进行的微观性监督、检查与控制。它需要连续地、持续地贯穿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

5
工作方法、手段不同
侧重于行政管理方法。
主要利用经济管理方法

1.3 熟悉政府建设监督机构的职责,积极努力地完成监理任务

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才能有效地开展监理工作。

1.3.1 工程监督机构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

按照现行规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内容主要有:

⑴、对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勘查单位、设计单位、行为的监督检查;

⑵、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⑶、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

⑷、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

⑸、对混凝土预制构件及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检查;

⑹、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⑺、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3.2 明确工程建设监督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熟悉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

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同时也是监理单位微观监理的重点。

1.3.3 了解、熟悉工程隐蔽验收的程序,正确履行监理职责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同时做好各个程序监理记录。

回答2:

在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中,监理的工作范围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工程类别,包括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等。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分为甲、乙、丙三级资质,不同资质的监理企业能承接的监理业务是不一样的。工程监理企业只能在资质审批核准的工程类别内进行监理活动,承揽相应的工程监理业务。
二是工程建设阶段,包括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勘察设计招投标与勘察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与施工阶段(包括设备采购与制造和工程质量保修)。

回答3:

项目监理机构管理制度;施工阶段监理服务的提供及控制管理制度;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制度;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制度;工程监理审查核验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制度;工程开工报审制度;分承包单位资格审核制度;监理工作交底制度;现场监理会议制度;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监理日记、监理月报制度;施工监理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旁站监理制度;材料见证取样与送检检验制度;施工阶段质量安全督促整改制度;检验批隐蔽及分项分部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工程初验及竣工验收制度;施工监理资料归档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