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违约,银行能议付.只要运输单据表面上注明同一运输工具、同一航次、同一目的地的多次装运,即使注明不同的装运日期或不同装货地点,也不视作分批装运.2.按原合同规定这样装运是可以的,但后来信用证上具体明确了每月装运的数目,这样装运就违背了信用证的规定.对方如此开证是定量分运,其用意在于约束每次的装货数量.这一约定往往是根据其下手合同或仓储等方面的需要.如收证后未及时提出异议,每次就应按照信用证规定数量发货,既不能多装也不能少装,否则,银行不予议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