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法中关于礼拜六上班的问题”:
(1)《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必须保证员工每周至少能休息一天。
附:相关规定
(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2)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根据以上规定,你单位要求你周六上班不违法,但如果你周六上班的时间与周一至周五上班的时长加起来超过44小时的,超过部分应算加班:而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员工加班应征得员工同意,员工有权拒绝。
2、“这合法吗?有规定礼拜六不来就算矿工吗?我该怎么和领导反映?”:
(1)如果你周六上午已经工作了4小时、平时每天工作时间是8小时:你周六下午不上班不违法,但不能“没说就走了”,你可以明确表示拒绝加班。
(2)你拒绝加班:不能算是旷工。
(3)该怎么和领导反映?如果能找到你当时和带班领导说下午有事不来了:你没有任何违法之处,可以直接找领导撤销旷工的决定、发给你效益奖金,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但如果你“没说就走了”:有轻微违规,和领导协商少扣一些吧。
星期六上班应该是加班,如果你能证明用人单位是强制加班,你就可以要回你的权益。
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你们单位确实不大规范,不够人性化。劳动法规定每周上班不能超过44小时,所以许多单位工作时间刚好上44小时,为了不用给员工发加班工资。扣效益奖金一半,你算一下,扣得钱超过工资的20%,你们单位的做法就违法。跟单位叫板违法,或者否认领导的做法都是聪明之举,关键是你自己要跟领导和同事做好沟通和衔接。祝你顺利解决问题。
1.找个借口,说家里有急事,来不及请假,向领导赔个不是,争取得到领导谅解。。。。
2.按照劳动法办事,走仲裁程序。但是这样就不用在公司呆下去喽O(∩_∩)O哈哈~。。。。
看你合同 工资标准 如果合同工资低于实际工资 在仲裁时可能多出部分以加班费为由 很难仲裁成功 要是合同工资标准是实际标准 那你就可以不支付加班费为由要求单位给加班费 多收集证据吧 以后用得着 反正加班这事很麻烦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