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上已经被迁出的人员那页户口页不能撕掉,撕了几页的户口本是属于不完整的户口簿(缺失户口簿),是无法继续使用的,公民需要户主带上户口簿进行重新办理,或者本人带上相关资料代为补办户口簿。户口本必须是全本才能用。
户口本上的人员登记情况在派出所里面也是有底档记录的,如果您擅自撕掉其中的一页,恐怕以后会有麻烦。
户口在迁移的时候相应的户口本就需要重新变更了,在户口迁移时一般分市内迁移和市外迁移的,不过在迁移户口的时候需要到当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然后到达批准后才可以办理户口迁移。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1、户口已经迁出,原户口本盖上“户口迁出注销”字样,还有“何时何因迁往何处”的记号;
2、登记结婚必须带户口本,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部门在户口本“婚姻状况”栏盖上“已婚”字样。如果你已经结婚,而户口本上《常住人口登记卡》上的“婚姻状况”栏显示未婚的,迁移户口时迁出地派出所不知道你已经结婚,不过迁入地派出所是知道的,因为迁入地派出所需要你在户籍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户口迁入后,户口本中“婚姻状况”栏会有“已婚”或者“有配偶”的字样。
可以,但最好不扔掉,以备再查。在派出所迁出时在电脑上就已经给你下了,今后一切都是依派出所的档案为准。
你吃饱没事做!撕它干嘛!你撕它当然还可以用,除非你再换一本新的,六块钱!看派出所的民警要不要让你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