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勤卡总有吧?
2、工资条总有吧?
3、社保或者住房公积金之类的卡有没有?
4、工卡呢?
5、在职的同事证言
…………很多都可以证明你在单位里工作过的。如果因为这个辞退的话,单位应缴纳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单位想辞退的话,大哥,你发达了~~
你是正式工还是临时的?现在正式工人、干部也是签合同,聘用制的啊!很多都签合同,很正常,你提供的信息太少了,无法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