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到期的更换手续如下:
1、提交申请:
(1)可以通过登陆网上办理入口提交申请,填表确认信息后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前往窗口办理;
(2)可以直接去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局入出境管理部门窗口排队办理;
2、现场拍照或自带照片;
3、审核录指纹;
4、缴纳费用并领取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
5、缴费取回执:
(1)可选择快递服务领取,但需缴纳费用;
(2)持《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和《居民身份证》到办理现场取证;
(3)也可由他人去窗口代取,持《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和双方《居民身份证》。
护照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1、按填表要求填写完申请表后,须经所在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盖章;
2、开具介绍信一封,介绍信台头应当写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内容写同意申;
3、拍好护照照片,一般为小二寸、近三个月内的黑白或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并按要求贴在申请表上;
4、准备好有关的证件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或其他户籍证明;
(2)或者是学生证、待业证、离退休证、辞、退职证明、职称证;
5、到公关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已填写完毕的申请表;
6、等候护照要在交表时务必记住本人的申请编号以便查询;
7、当公安机关受理本人的申领护照材料后,须经过审核和制作护照的过程,申请人可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耐心等待并可按递交材料时约定的时间或在接到公安部门的通知后前往领取护照和出境登记卡。
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的情形有哪些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无法证明身份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
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换发或者补发,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