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个人购房按揭贷款操作流程,有以下流程:
1、签订购房合同。此时需要注意审查“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3、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4、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5、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
6、开立账户。
7、支用贷款。
8、按约还款。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9、偿还完毕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国银行个人二手住房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借款人申请个人二手房贷款时,可通过与我行认可的中介机构或本人直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一)个人二手住房抵押贷款借款申请书;
(二)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户口簿、港澳同胞回乡证及其他有效居留证件等)并提供其复印件;
(三)在贷款银行开立的用于支付二手房首付款的存款凭证及复印件;
(四)贷款人认可的经济收入证明;
(五)借款人(购房者)与房屋出售人签订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鉴证的《房屋买卖合同》;
(六)拟购二手住房的《房产评估报告》,在对已抵押给我行的房屋办理转按揭业务时,可免除评估程序和《房产评估报告》;
(七)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