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已购入账的固定资产折旧不调整的。如果有新购入的固定资产,按新会计准则规定的年限计提折旧,
根据国税函【2009】98号文件规定,新税法实施前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愿税法规定预计净残值并计提的折旧,不做调整。新税法实施后,对此类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重新确定其残值,并就其尚未集体折旧的余额,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减去已经计提折旧的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计算折旧。“所以是可以的。 甚至于,如果已经提完三年折旧了,可以直接报废
这个问题 还没说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