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离婚时有遗漏的共同财产未分割的,可及时提出分割,因为此类诉讼属于共有物分割诉讼,所有没有时间限制。如果是离婚时一方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离婚时未被发现,另一方应当在三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前述三年的起算点为从当事人发现之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 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离婚后多久可以重新起诉分割财产?需要注意法律对起诉时间的要求。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三年内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三年内可以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中删除了“一年内”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