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购房者对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不是很了解,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首套房认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2、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但是,这里需要额外指出的是,目前在贷款买房时,有些银行还会严格区分“首次购房”与“首套房”,相对于首套房,首次购房标准更为严格,也就是说,此前既没买过房也没贷过款的,是标准的“首次购房”,购房的首付比例也会低于已有过购房经历的人。
二套房认定标准
二套房认定标准有三种:认房又认贷、认房不认贷、认贷不认房,很多购房者分不清楚,这里为大家详解几种标准的区别。
认房
看买家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是否已经有了登记信息。
认贷
看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是否已经登记有贷款买房的信息。
认房又认贷
以家庭为单位,既看名下是否有房产,也看贷款情况。
(1)既没有房产,也没有贷款买房记录,购房算首套房;
(2)名下有一套房产,或者有贷款买房记录,再次购房算二套房。
注: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
认房不认贷
以家庭为单位,只看名下是否有房产,不管贷款情况。
(1)名下无房产,购房算首套房;
(2)名下有一套房产,再次购房算二套房。
认贷不认房
以家庭为单位,只看贷款是否结清,不管名下房产情况。
(1)贷款已结清,再次购房算首套房;
(2)贷款未结清,再次购房算二套房。
在实际操作中,个别银行出现对“首次”和“首套”不做具体审查的情况,均按首次购房执行20%的首付比例。但从严格意义上讲,“首次”房贷并不等于“首套”房贷。鉴于“首次”房贷条件略优于“首套”,因此对于符合“首次”购房条件的,应不折不扣按“首次”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