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引起的分家析产案件,在杭州也是常见的,主要原因就是房屋拆迁。杭州离婚律师用三种情况来分析,娘家拆迁分得的房子,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如果女方在娘家有房产,而且是婚前的针对房屋的补偿,仍然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第二、如果因为女方的户口所获得的补偿,不管是面积还是金钱,原则上也属于个人财产。
第三,如果女方没有房产,父母分了一部分房屋面积给女方,在没有明确指定给女方个人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下,女方如果不想和男方共有,需要与父母一个赠与协议,约定房屋面积赠与女方个人,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与配偶关。
婚姻律师李晓娟,杭州专业离婚律师,只办理婚姻案件。
擅长:离婚、抚养权、财产分割、分家析产、协议起草。
女方娘家拆迁的赔偿款和房子,和你不能说是共同财产,只有你和妻子两个人的财产,才是共同的财产。
这个不应该算婚后共同财产。因为这毕竟是父母的财产,虽然儿女都有继承权,但是否给,给多少,都是未知数,特别是你们这种情况,就是该给也不会给了,所以你多余惦记,哪怕是女方是独生女,人家也有这个权利。
当然不是了。虽然你们已经结婚了,但是她娘家的财产是他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拆迁之后也是属于他的婚前财产。还有就是如果不在他的名下,那就更不属于你们婚后的财产了。
女方娘家拆迁补偿款和房子,我觉得这个不可以算作是你们婚后共同财产,因为是女方娘家,这就要看人家娘家是怎么分配这些补偿款和房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