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集体所有,你有继承使用权,但没有买卖权,也不可有偿转让!但可以让本村的亲属或临居使用(也可以有偿使用)!乡政府通过法院强制让给别人,可能是你家的旧宅已经破烂不堪,你可能也不回家建设家园,就剩下一块宅基地了,这是集体所有,你不用,本村可以让本村的村民使用(现在宅基地的审批权在乡政府,本村村民委员会有提议和上报权)。
如果证据确凿你完全可以去省一级人民政府告诉状,按照事实经过一五一十如实告知。如果解决不了你就去中央人民政府告御状。现在的确有些地方官员为所欲为,视国法于鱼肉,一定要一告到底,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的宅基地已合法转给他人。强制执行你是没办法阻止的。但乡政府收回已经发证的宅基地,必须另外给你一处,如果没有合理处置,你只能向上一级法院申诉。但成功率很低
如果乡政府做法是错误的,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直到把事情弄清楚为止。
你如果能够拿出证明这块地是你的,可以向更高一级的法院起诉对方拿回自己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