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前一段时间和我前妻离婚了但是我没有离开她娘家 她现在想把我赶走 我太喜欢我的小孩了?

2024-11-24 10:45:0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前妻赶你走也是合情合理,这本来是她娘家,现在你与她没有关系,顶多就是她孩子的爸,其余什么也没有。

你喜欢小孩可以理解,应采取其它的方式,你可以争取抚养权,或是采取探视的方式,你住在她家就不太合适。

自己先找个地方住着,然后谈小孩的事。这是比较合理的。

回答2:

您前期的做法是没问题的。
两人已经离婚,说明感情基础已经不存在,没必要再纠缠,那样只能是增加彼此的厌恶。
既然您特别喜欢孩子,两人仍然离婚,说明这个孩子已经不能成为维系你俩感情的筹码,该放手就得放手了。两人离婚后,双方对孩子都有抚养责任,即使离开前妻家,你也可以定期来看孩子的。
一切向前看吧,不要徘徊,不要犹豫了。

回答3:

我认为既然选择了离婚,那你还是离开吧! 破镜重圆只是一个传说,它是不会重圆的,即使拼接起来,还是有裂痕的。抓紧离开他,趁年轻,开始自己的新生活吧!多赚钱多和孩子接触进行弥补吧!在那里多尴尬,等孩子大点,你可以多和他交流交流,接她到你那里住几天。总之一句话,离开于人于己都好!

回答4:

朋友你好!我认为既然已经离婚了就应该搬出去住,现在住在前妻的娘家有些别扭,即是再喜欢孩子,也得面对现实,再说搬出去住,也可以随时来看小孩啊,随然我不知道你们离婚的原因,相信一定有充分的理由,你就应该放弃这场不幸的婚姻,搬出去过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谢谢了!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回答5:

既然你和你的妻子离婚了,就应该从她的娘家搬出来,但是你有看孩子的权利,即使你在其他地方居住也可以和前妻商量一下看孩子的时间,如果你不想离开孩子太远,建议你在当地购买一个房子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