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
那么这个夫妻一方
明显过错
而且是导致离婚的原因
民法规定
离婚时过错方可以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而且
计算离婚时家庭财产的时候
他/她借出去的钱
也属于夫妻共有
他/她欠的债
属于个人债务
自己去还
除非能证明用于家庭
还有啥不明白的
可以问喔
遇到这种情况的话,我觉得当时肯定是要说清楚的,就在离婚协议上一定要写明夫妻一方所借的。个人借的款项由个人承担。所以我觉得这种一婚协议上这些都写得很明确的,所以并不需要操心太多,但是也一定要留意这个东西,这个东西如果你不留意的话,以后会有很大的很严重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