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十八条 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应当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运行安全与畅通。虽没有具体规定,应以不扰民为原则,两三米肯定不行,可以起诉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