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积极向被害人赔偿,当庭自愿认罪、争取取得被害人谅解并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可以争取宽大处理,减少或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4.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5.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6.对于坦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
(3)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
7.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8.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10.对于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自己主动去公安机关自首,而且可以举报他人犯罪,根据举报的事情的轻重给你一个,如果有重大的功劳可以根据你的事情的大小给你判决你干的事不严重你举报的事很大的话有可能判缓刑,或者给你宣判的时给你减几年刑
需要取另案处理的犯罪嫌凝人的证言用什么笔录 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如果不是共同犯罪的罪名那就是获取证人证言 还是使用讯问笔录。 如果是共同
按照法律规定,有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也有酌定的从轻减轻情节。对于有立功、自首、从犯、未遂、犯罪中止、14-18周岁、防卫过当等属于法定的减轻情节,对于初犯、认罪态度、及时赔偿受害人等属于酌定从轻情节。
自己主动去公安机关自首,而且可以举报他人犯罪,根据举报的事情的轻重给你一个,如果有重大的功劳可以根据你的事情的大小给你判决你干的事不严重你举报的事很大的话有可能判缓刑,或者给你宣判的时给你减几年刑.现在都是上网追逃希望你还是去自首吧!如果放、犯的事大我希望你赶快把手上的事办了,该交代的跟你家里交代好,玩几天,吃好,玩饱,这样也不亏待自己,在上刑场安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