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嫁在湖南,分居己经四年了,现我想起诉离婚,可以在云南这边起诉吗

2025-02-05 1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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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想起诉离婚的话,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应该要在结婚证的领证城市能办理的,在其他地方办理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假如你是在湖南市领的结婚证,现在要办离婚,就要回到湖南省某个具体城市的法院进行起诉办理,不能在其他省申请办理的

回答2:

可以在云南起诉的,《婚姻法》规定,协议离婚只能到原登记地处理,而起诉离婚是可以在异地发起的。

回答3:

可以的,你带上相关文件资料,然后通过法院审理案件处理,

回答4:

按照婚姻法,你在那里的结婚证,就应该到当地去办理离婚证,别的地方不会给你办理的

回答5: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