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的角度上分析,儿媳对公婆是没有赡养义务的。
一、法律无赡养规定,双方无权利义务
根据宪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里的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我国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种: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
2、法律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从中可以看出,公婆与儿媳虽以父母子女相称,但并非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当然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继承法》中仅对丧偶儿媳在遗产继承问题上有所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只规定赡养人的配偶有协助赡养义务,除此之外无其他明文法律规定。
可见,儿媳在我国的婚姻家庭关系中,基本上是无法律地位的,因此儿媳对公婆并无法定的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你好!媳妇有没有赡养婆婆的义务,或者说婆婆带了孙子孙女,媳妇有没有义务给予一定费用?AA:你好!法律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有赡养义务。因此,一方配偶没有义务赡养另一方配偶的父母。但律师特别提示,因为老公对公婆有法定赡养义务,因此儿媳也建议尽到敬老爱幼、相互帮助的义务。此外,婆媳帮助夫妻照顾子女,子女也没有义务基于婆媳经济补偿。
赡养义务,通常是以扶养义务为前提的基础下,或是通过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所产生的义务,因此,婚姻关系的确立,不会导致扶养义务的增加。
【相关法条】《民法典》
第三十条__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三条__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五条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当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法律上,儿媳妇没有义务赡养公婆,儿子有义务赡养老人。婆婆也没有义务给看孙子和孙女。但是婆婆带了孙女孙子,也就是说婆婆为儿子和儿媳妇付出了,那么从感情上讲儿子和媳妇,给婆婆的钱也是应该的。也就是说儿子赡养老人是应该的,所以,一旦儿子没了,即使给看了孙子和孙女,儿媳也可以不给婆婆钱。
好像媳妇没有暂养婆婆跟公公的义务,只有儿子有,但是如果婆婆帮忙,媳妇带孩子呀,帮着媳妇一起的话,在道德上面或者是在家里面的话,方便的话,应该是这样,菩萨或者给婆婆一定生活费了,要看婆媳关系了,但是儿子是有义务的,肯定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