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跟老板谈工伤赔偿问题?

2024-12-16 01: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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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员工工伤索取赔偿可分四步进行。
1、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一致后单位支付工伤赔偿金额即可。

2、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伤赔偿费用。

3、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安排劳动仲裁裁决,要求单位赔偿。

4、在仲裁后任然不支付的,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回答2:

首先你要先明确你所受的伤到底属不属于工伤的范围之内,很多人根本就不懂工伤的范畴,就贸然跟老板谈赔偿,最后赔偿没拿着,怕是工作都没了。

 

一.先裁定到底是不是工伤

工伤,顾名思义就是因工受伤,这个没有什么好争议的。比如你在上班的时候,在公司被吊灯给砸了,那这就妥妥的是工伤,不仅公司要赔偿,估计物业也得给你来点精神损失费。但是,假设你不是在公司里面被砸的,而是在上班时间,在公司之外的区域被砸,那算不算工伤呢?

 

简单来说,如果是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外出受伤,那么只要你能证明是因公外出,那么工伤就成立。当然,很多老板为了不赔偿,不给员工算成是工伤,会不承认员工是因公外派,这样一来,在工作时间外出,甚至可以算你个旷工,工伤怕是想都别想。所以如果你是这种情况,一定要先想办法拿出自己是因公外出的证据。

 

当然,上述这种情况只是工伤诸多情况中的一种。说个我身边的例子。

我一个朋友在4S店工作。疫情期间4月份有用户要看车,他就从家准备去公司。4月初的东北部分小区路面还有冰没有清理。他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一辆车从旁边开过来,他下意识的一躲车,脚踩冰面上摔了,因为人比较胖,这一下直接给腿摔骨折了。缝了多少针咱不知道,上钢板医保不给报销,自己掏了5万多。

 

他这种情况可不可以算成是工伤呢?其实可以,按照规定,在上下班的合理往返路途中出现意外,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但这事坑就坑在,当时还没全面复工,他回公司属于开拓业务,领导如果善良,或许会给他判定工伤。但很可惜,他没遇到这样的领导。

 

二.裁定工伤后,跟老板如何谈

事实上,当你能够被判定为工伤之后,与老板的商定无非就是在医药费的基础上,如何为自己多谋取一些利益。比如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护理费等等。如果因伤致残的,根据所致残疾的等级,也要有相应的赔偿。

 

所以,在跟老板谈这些的时候,最主要的就是全面,千万别因为抹不开面或是不好意思开口,而不敢跟老板提。一般来说,如果老板对你提出的合理要求扭扭捏捏,说明这个老板也就那么回事了,该要多少要多少,别惯着,大不了辞职换工作。如果老板对你提出的要求没有任何异议,那你也理所应当的去索要应该属于你的赔偿。

 

当然,一定要注意不要超脱合理的范畴,且不要再老板明眼看上去就心情不好的时候去谈,虽说占理,也要尽可能的懂得察言观色,才能为自己谋取最大的利益。

回答3:

首先要看老板是否给你交社保,然后根据具体情况和老板谈,有保险,老板一般都会给你提供方便报工伤走保险,这样你就省事多了,只需要提供医疗类材料发票在家等通知吧走程序吧,一般需要一年多。
但是也有时候老板为了不被安监部门处罚,停工停产,也会私下解决,如果会谈,赔偿合算,但是一定要根据自己受伤情况考虑,比如伤情简单,没有后续治疗费用,或者直接死亡等等,不要因小失大

如果没有工伤保险,首先要及时取证,证明劳动关系,受伤属于工伤,准备各种材料,劳动仲裁,法院起诉,申报工伤等等
说实话不熟悉流程的人能把你跑晕了,最好请律师咨询看看是不是合算
申报成功认定工伤以后还要申请鉴定等级,这一步一般简单了,因为需要的材料大部分都已经是现成的了,至于级别,网上都有,一条条非常详细,直接套条款,根据伤情都能够估计差不多,基本上没有作假的可能性
劳动能力鉴定完毕以后还要仲裁或者起诉,要求公司按照规定赔偿,因为没有保险,这部分费用全部都是公司出
这个过程一定要有明白人指导,有理有据,合理的利用安监,消防等有关部门对老板施加压力,再整个过程中不断和老板协商,有时候老板为了怕麻烦也会提前和你协商解决
一定要注意,不要超过国家标准的申报期限,不要无理取闹,提过分要求,要根据工伤赔偿的有关规定提合理要求,否则容易造成其他麻烦,甚至得不到赔偿

回答4:

就跟他说《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个体老板应该参加工伤保险,老板存在过错。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职工只要构成工伤,老板就应赔偿。

回答5:

按照人身损害案件进行索赔。在雇佣关系中,难以认定为工伤:医药费(包括后续治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包括住院治疗期间的护理和平时在家的护理)、如果是劳动关系,即雇佣关系;二是老板要有财产,可以在起诉时候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