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180天,在这个期限内认证通过的发票,抵扣是没有期限的。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有两种称呼,以“十万元”为例,分为:“十万元版”和“限十万元版”。其中,“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可超过人民币十万元,而“限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不得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区分。
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发票连接起来,依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一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
这样,各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纳税额之和,就是该商品或劳务的整体税负。因此,体现了增值税普遍征收和公平税负的特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过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当期没有销售的,可以作为留抵。目前并没有期限方面的限制。我们一般说的90/180天,是指的认证的期限,并不是抵扣的期限。
2017年6月31日前取得的,认证期限为180天;2017年7月1日以后取得的,认证期限为360天。
提示:凡是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必须在通过认证的当月申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