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办居住证房东不配合应该怎么办?

2024-11-04 16: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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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回答2:

可以请社区居委会出面协调帮助。对于居住证办理,房东是义务帮助。 若房东因为没有房产证或者没有办理登记而不配合,可以带上租赁合同到派出所咨询。

根据我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居住证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居住证办理流程:

1.带上资料身份证/户口簿、白底一寸照片两张、居住证明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住证受理点办理居住证。

2.在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地方拿一张申请表格,如实填上个人信息,填写完后交给客服人员,之后会进行审核,会告诉你取证的时间,之后来取就可以了。

3.办理条件(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扩展资料

居住证办理提示有以下:

1.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第四款规定:“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3.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是指户口簿、护照、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

4.代办证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住证

回答3:

可以请社区居委会出面协调帮助。对于居住证办理,房东是义务帮助。 若房东因为没有房产证或者没有办理登记而不配合,可以带上租赁合同到派出所咨询。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居住证办理流程:

1、带上资料身份证/户口簿、白底一寸照片两张、居住证明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住证受理点办理居住证。

2、在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地方拿一张申请表格,如实填上个人信息,填写完后交给客服人员,之后会进行审核,会告诉你取证的时间,之后来取就可以了。

3、办理条件(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扩展资料:

居住证采用CPU芯片IC卡,各地可拓展居住证的以下社会服务功能:

1. 金融服务。可以绑定银行账户,利用居住证查询账户余额以及省内外银行间汇款、支付业务。

2. 公交服务。可以“刷证”乘坐贴有居住证服务标识的公交车辆。

3. 电子政务。通过自助申报平台,在申领居住证以及申请居住证项目变更、续期等功能的自我实现。

4. 小额消费。通过加载电子钱包功能,居住证可以在商户POS终端上进行小额消费。

5. 电信充值服务。可绑定移动、网通、电信号码,并对该号码随时进行充值,可以自动获得消费积分。

6. 公共服务。持证人可以预订地铁、火车以及飞机航班票务。

7. 门禁应用。通过加载门禁功能,可以有效识别小区居住人口。居住期满,自动阻断持证人在小区的出入。

8. 企业一证通。企业或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利用居住证对员工进行考勤登记、出入识别以及内部消费等。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

回答4:

可以请社区居委会出面协调帮助。对于居住证办理,房东是义务帮助。 若房东因为没有房产证或者没有办理登记而不配合,可以带上租赁合同到派出所咨询。

根据我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居住证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居住证办理流程:

1、带上资料身份证/户口簿、白底一寸照片两张、居住证明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住证受理点办理居住证。

2、在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地方拿一张申请表格,如实填上个人信息,填写完后交给客服人员,之后会进行审核,会告诉你取证的时间,之后来取就可以了。

3、办理条件(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扩展资料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

4、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6、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

回答5:

可以请社区居委会出面协调帮助。

根据我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居住证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如果您属于合法稳定就业或者连续就读的状态,也可以从这两个条件上去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办理流程:

1、带上资料身份证/户口簿、白底一寸照片两张、居住证明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住证受理点办理居住证。

2、在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地方拿一张申请表格,如实填上个人信息,填写完后交给客服人员,之后会进行审核,会告诉你取证的时间,之后来取就可以了。

3、办理条件(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 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

  •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

  • 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

  • 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

  • 符合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

  • 《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

4、办理时间:在公安机关上班时间前去,一般是周一至周五上班,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不上班。